■ 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
■ 择优遴选6至8人,参与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5月1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决定在2022年继续开展陕西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工作。
今年,陕西遴选1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以培养为主、奖励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激励优秀青年教师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积极发挥榜样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促进乡村教师素质整体提升,推进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推荐范围包括各县(区)乡镇以下(含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省教育厅依据各地乡村教师数量,结合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的原则,制定《陕西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明确各地推荐数量。
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分配指标,在逐级遴选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推荐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对象。省教育厅对各地推荐对象进行审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研究确定入选对象。同时,从中择优遴选6至8名人员,参与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对入选人员,由各地教育部门依照学科学段就近纳入当地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或教学能手工作站等骨干教师团队进行培养,积极提升入选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满足引领示范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教师,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奖励。入选陕西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颁发证书、参与相关活动等予以激励。省教育厅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以更好促进其专业发展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记者 郭妍)
编辑:赵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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