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是陕西省唯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晋升为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
我校中医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名牌专业,陕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及人民卫生与健康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具有高水平的临床实践能力、中医思维能力和中医传承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自主学习及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中药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名牌专业,陕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陕西省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依托专业。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备中医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中医药思维,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具备良好思想道德、职业素质、传承能力、创新意识和社会服务能力,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创新型人才。
临床医学专业为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名牌专业,陕西省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科学素养和一定创新精神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共3个,计划招生70人,具体专业设置如下:
二、招生对象
面向陕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已获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办法
1.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可报考与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以下简称“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2.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ntcm.edu.cn/)点击资料下载,下载并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入读申报表》。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21日18:00截止。
3.提交材料
考生按要求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入读申报表》,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提交至申报者所属院系。
4.材料审查
(1)考生所在院系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校招办。
(2)校招办将申报汇总表下发至招生专业所属院系进行审核评价。
5.考核及录取方法
(1)招生专业所属院系对报考考生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和申请材料所体现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记为审核成绩。
(2)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招生专业所属院系组织面试。面试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大学生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审核成绩及面试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的50%,招生办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3)报考人数未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招生办根据审核成绩择优录取,不再组织面试。
(4)招生办将于2021年6月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6.收费标准
(1)学费:中医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学费均为45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注: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2)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为四人间每学年每人1200元,六人间每学年每人1000元。
(3)中途退学者学杂费退费标准依据《关于修订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中医规范﹝2020﹞12号文件执行。
四、入校管理
1.报到时间与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时间一致,详见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须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开学三天内向所属院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院系。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第二学位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第二学位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予颁发毕业证书,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五、保障措施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4.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六、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规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38185360
编辑:陈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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