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随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出台,教师“区域共享”再添新动力。
市教委表示,意见适用范围包括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2020年,选择部分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争取用2至3年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区管校聘”管理制度。
教师编制不再是“各自为政”。同时本市区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每3年核定一次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向社会力量提供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可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要全面清理中小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严禁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意见提到,教师可以在学校内竞聘上岗、学区(教育集团)内竞聘上岗,也可跨学区(教育集团)竞聘上岗。其中,学区(教育集团)内跨校竞聘岗位由学区(教育集团)统一公布;跨学区(教育集团)竞聘岗位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另外,本市将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安排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编辑:周千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