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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护学岗”须明晰界限

教育时讯 中国教育报 2026-03-25 14:12:06
[摘要]湖南某地教育部门近日就网友提出的“取消家长护学岗”建议作答称,未发现强制排班、权责模糊、偏离文件精神等问题。

  据报道,湖南某地教育部门近日就网友提出的“取消家长护学岗”建议作答称,未发现强制排班、权责模糊、偏离文件精神等问题,下阶段将压实公安民警、协辅警、保安员专业力量核心护学责任,明确家长仅承担秩序劝导等辅助工作。

  众所周知,设置“家长护学岗”的初衷,在于守卫交通秩序、防范安全风险。“家长护学岗”通过激发和扩大家长参与,搭建了家校社协同共治的机制,有助于三方在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中解决公共问题。

  虽然“家长护学岗”有着良善的初衷,但其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遭遇“七嘴八舌”。一方面,不同家庭有不同状况,“家长护学岗”对有的家庭构成不小的压力,甚至他们还得为此专门向单位请假;另一方面,不少家长缺乏交通疏导、应急处突、安全防护、医疗急救等方面的经验,应急处突效果有限。

  因此,谈到“家长护学岗”,关键要厘清一个核心问题,即校园门口的安全,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明确提出,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文件还指出,公安机关完善城市学校“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上、放学时段,校门50米内范围内应有专门警力开展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此外,该文件也要求公安机关组织学校与周边邻近单位干部、社区(村)住户、商业摊点经营人员及学生家长、志愿者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换言之,“家长护学岗”理应是学校和公共部门力量之外的补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当学校安保力量不足、高峰时段警力供不应求,“依靠家长”乃至“依赖家长”就成为学校治理中的一种思维定式、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

  真正的合作共治并非简单的“有事一起扛”“有责任一起担”,而是要在厘清各自权责界限的基础上,实现各方力量的有机协同。在“护学”一事上,公共部门应加大投入,改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加强警校联动、完善视频监控与快速响应系统,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网络。学校应积极优化组织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杜绝强制和变相强制摊派,同时探索与社区、志愿组织、爱心团体的合作模式,提升护学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家长的理解、参与和支持,同样是这一系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家长护学岗”的显著价值,在于确保孩子在上下学的道路上行走得平安顺畅。只有在互相理解、体谅的基础上,厘清权责界限、尊重自愿原则、强化专业保障,让学校、专业力量和家长都各司其职,才能建构一道周密、牢固的安全防线。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副研究员)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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