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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玩耍要有“度” 家长要把娃看住

幼小动态 三秦都市报 2023-07-11 09:20:00
[摘要]正值暑假,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成了学生们撒欢的“游乐场”。对于安全意识和自控力较差的孩子来说,在这些场所嬉闹时,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提醒家长们,还需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原标题:假期玩耍要有“度” 家长要把娃看住 孩子去公共场所要绷紧安全这根“弦”

  正值暑假,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成了学生们撒欢的“游乐场”。对于安全意识和自控力较差的孩子来说,在这些场所嬉闹时,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提醒家长们,还需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暑假来临 莫让“嬉闹”酿悲剧

  近几日记者走访西安市多家商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发现,孩子撒欢、嬉闹的场景随处可见。在西安市东郊一家商场中,因为有空调开放,凉爽的环境让不少孩子把这里当成了“游乐场”。这家商场的地下两层主要经营服装批发,来此逛街的顾客较少,电动扶梯未开启,三名孩子在扶梯上追逐、打闹,有时一步跳上两三层台阶。

  周围有商户看到后,会制止孩子们的行为,提醒他们注意安全,但是收效甚微。“有的时候喊两句,打闹的孩子会停下来,但是过一会他们就又在电梯上玩起来了,没见家长在身边,应该是住在周边的孩子自己来商场玩,看着真让人操心。”商户李先生说。近几年,孩子在嬉闹时从公园的假山上摔下来、被商场的旋转门“咬”伤等类似事件屡见不鲜,希望家长负起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以免让孩子在嬉闹当中酿悲剧。

  孩子在公共场所受伤 谁负责

  暑假是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孩子在公共场所受伤,责任谁来负?带着问题,记者查询了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孩子在公共场所玩耍时,除了管理方外,家长也应该负起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孩子在玩耍时,家长要尽职尽责地照看好孩子。

编辑: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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