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安排来了!3月7日起考生可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可申请高职数量不限
2025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怎么考?2月10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5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相关通知,明确陕西春季高职分类考试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
据悉,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有两种招生模式 考生报考资格有什么要求?
陕西春季进行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采取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也可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其他高职院校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陕西省明确,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进行,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2025年度本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数,分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自主确定。
3月7日起考生可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各高职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考生可申请的高职院校数量不限。
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招收条件的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应向拟就读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高职院校须对考生免试入学资格进行审查。
如何测试考核?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50%
据悉,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
*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职院校可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申请本校考生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等其他考生,须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可在联合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各院校须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各高职院校须分专业类制定本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标准并提前公布。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重点考查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 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
各高职院校须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按成绩库中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预录取。各高职院校只可预录取在本校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考生。各高职院校应在本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历史)、艺术类(历史)和体育类(历史)考生;对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物理)、艺术类(物理)和体育类(物理)考生;艺术(历史类)、艺术(物理类)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科类考生,其中陕西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专业,只可预录取已参加2025年陕西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且合格的考生;单独考试专业只可预录取职教单招考生。
各高职院校须安排预录取考生于4月6日17∶00前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
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计划缺额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计划3%的高职院校可申请参加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高职院校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月7日9∶00至4月8日17∶00。递补预录取考生必须在递补预录取高职院校已上报的成绩库中,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递补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3日17∶00。
高职分类录入的新生 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高考统考新生相同
4月15日至16日,各高职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为本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已被预录取但未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以上类型在内的其他各类型考试招生。
考生前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录取资格的唯一途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严禁抢夺生源、买卖生源、阻止考生到其他高职院校报到
陕西省明确,各高职院校必须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工作,在预录取过程中不得调整已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不得预录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或承诺录取。严禁与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合作,严禁向中学、培训机构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于组织生源的费用,严禁抢夺生源、阻止考生到其他高职院校报到注册,严禁更换录取名单,严禁逾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各高职院校要明确告知考生本校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和预录取规则,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欺骗考生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院校。
陕西省明确,考生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分类考试录取,坚决杜绝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用于牟利,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
如查实高职院校在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等环节存在违规行为,将严禁参加递补预录取并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调减高考统考招生计划。
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及中学教师向高职院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代替考生办理申请院校及报到注册等手续,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张芬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