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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不是教会家长做家长

教科研成果 中国教育新闻网 2023-09-13 11:07:57
[摘要]家校协同育人是以家校共育的方式,达到培养健康幸福的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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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济南市新苑小学,家长走进学校,利用自己的特长给学生讲解心理健康知识。 本报记者 鲍效农 摄

  人是整体的,且人的成长受多主体、多观念、多时空、多内容、多方式的影响,因此,才会有协同育人的教育理念。谈到协同育人,首先想到的是教育主体的协同,如教师与家长、父亲与母亲、同伴与长辈等。其实,协同育人还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评价和教育时空的协同等等。

  家校协同育人是以家校共育的方式,达到培养健康幸福的人的目标。如何让家校共育在教育实践中得以实现,这需要通过家校合作构建家校良好的教育生态。为此,我们可简单梳理出这之间的逻辑关系:家校共育是协同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校合作是家校共育的基础,是构建家校良好教育生态的具体策略;家校良好的教育生态是培育完整而健康的人的必备与必需的前提。正因如此,家校合作成为当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工作。

  笔者认为,家校合作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与作用,可以超过学校任何一项工作,对此,很多人可能不解。这些人是站在学校及学生学习知识的视野来看待家校合作的,他们认为家校合作只是帮助学校解决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协助学校做好相应的工作,根本不能与学校的教科研、课堂教学、德育活动、班级管理等工作相提并论,更不可能和课程、文化、治理、评价等这些关键而重要的工作相比。针对这种想法,笔者想追问一句话: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唯一空间吗?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唯一资源吗?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唯一主体吗?

  很显然,没人会说,只要学校办得好,孩子的成长就是完整而健康的。对家校合作工作的理解,不能只站在学校工作的立场上去思考,而是要站在育人立场上。客观上说,学校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占不到一半。试问学校与家庭在孩子成长中所起到的作用谁大谁小?何况还有社会的作用。

  “学校装得下教育吗?”这是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校长周彬在讲座时问听众的一个问题。“不是要学校装下教育,而是要把学校装进教育里。”周彬进一步阐述他的观点。那么,我们可以借用周彬校长的句式:“学校装得下孩子完整而幸福的人生吗?”“学校装得下孩子的成长吗?”

  反过来看,学校课程、学校文化、教师队伍、学校管理等与学校本身相比,谁对学生成长的作用更大?课程的作用能比学校作用大吗?文化的作用能比学校作用大吗?教师的作用能比学校作用大吗?管理的作用能比学校作用大吗?如果没有,家校合作工作对学生成长的作用就无需多说。

  很多学校把“教会家长做家长”等同于家校合作,这是家校合作中的认识误区。

  要厘清家校合作与家庭教育、家长教育的关系,家庭教育、家长教育与家校合作并不等同。当下,还有好多地方和学校在家校合作工作中,把“教会家长做家长”等同于家校合作,这种错误的认知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把“教会家长做家长”等同于家校合作,是陷入了“假设不完整”的认知误区。因为大家有一个基础共识和假设,那就是孩子教育的主体责任与重要责任是家庭,所以当孩子教育出现问题时,大家想到的第一责任人就是家长,正是基于这样的推理,在很多人看来,家校合作工作就是“教会家长做家长”。其实,家校合作虽然包含“教会家长做家长”,但不等同于。

  其次,把“教会家长做家长”等同于家校合作,是犯了“教育主体不平等”的认知错误。家庭与学校是家校合作的两个教育主体,这两个教育主体是平等的。从家校合作工作维度来讲,家长与教师都是家校合作的平等主体,只不过由于社会资源、社会职责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原因,学校会承担家校合作工作的“组织方与牵头人”,但并不能说,学校是家校合作工作的唯一主体,或者说是家校合作工作的“优势主体”。从教育孩子的维度来说,家庭教育介入时间早,教育过程长且持续不间断,学校教育较家庭教育介入时间晩,教育过程短且有阶段性。基于教育两个主体的平等性,双方合作基础是共赢、共进、互补、互助,简单地说,就是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瞄准一个目标,双方互通、互联、互推、互帮,是一场双方双向的“奔赴”,而非单方单向的“帮助”。

  最后,把“教会家长做家长”等同于家校合作,是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认识模糊的表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诸多共同点和共通点,由于两种教育之间的“组合”与“融合”,教育才变得完整。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家庭教育是以亲情为基,以生活为桥,以实践为策;学校教育是以规范为基,以学科为桥,以课程为策。两种教育目标一致,但教育内容、方式、要求是迥异的。学校虽然是教育专业且专门的主体,教师虽然是教育的职业人士,但让教师承担“教会家长做家长”重担,这对教师而言,也颇具挑战性。笔者关于家校合作还有一个期待,那就是家校合作工作中应该也包括“帮助教师做教师”“帮助校长做校长”“帮助学校办学校”的内容,当然,这像“教会家长做家长”一样,也不是把这些帮助等同于家校合作。

  从以上三方面的论述可知,家校合作不是“教会家长做家长”。当然,家长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当下,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整体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些家庭不重视家庭教育,把孩子推给学校、社会,还有不少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这些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家校合作工作中应该包括“教会家长做家长”的内容,但绝非重点,更非全部。家校合作工作的重点是教育协同,最后真正达到协同育人的目的。

  家校合作是建立双主体“教育合伙人”式的教育共同体,其核心就是家校两个教育主体共建、共担、共促。家校之间要共同构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共同承担学生成长的职责,共同促进对方教育。家校合作可以帮助教师、校长、学校不断优化与丰富教师的教育教学效果、校长的学校治理水平与学校办学质量,可以通过自省、对照与外促等具体方式达成。

  首先,家校合作应秉着开放的原则,学校向家长开放,家长向学校敞开心扉,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学校、校长与教师通过家校合作工作促进自身的反思,也会因为开放,自觉地开启自省模式,这样会促进学校、校长和教师自省式成长。

  其次,家校合作过程中,学校与家长之间应做好沟通,没有沟通就没有合作,通过沟通可以发现双方的优点与不足,找寻问题解决的策略,实现对照式的成长。

  最后,在家校合作过程中,要相互促进。学校促进家长成长,家长促进教师、校长与学校进步。家校合作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互动,这种互动有同一性、同向性的方面,也有不同、相左的方面,无论如何互动,其本质就是改善,这种外部力量助推下的改善,就是外促式的成长。

编辑: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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