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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的初衷及职责究竟是什么?

教育时讯 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教育》 作者:刘青 2022-04-25 14:25:51
[摘要]家长委员会是中国基础教育基层实践的产物,它的出现拉近了家校关系,有利于家校的沟通,今天家委会已经是很多中小学的标配。

  家长委员会是中国基础教育基层实践的产物,它的出现拉近了家校关系,有利于家校的沟通,今天家委会已经是很多中小学的标配。

  但前段时间看到了不少要“取消家委会”的呼声,这种呼声多数都来自家长,因为他们从不同角度都看到了家委会的一些不正常现象。笔者收集了这方面的一些舆情,也发现在不少地方,家委会这种家校沟通的组织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家委会成员不能“非富即贵”,要有广泛代表性

  有些学校的家委会是公开竞选出来的,其竞争激烈程度令人咋舌,这是好事,但背后的入选标准却让人不得不深思。前段时间某小学的家长微信群上了热搜,家长们为了能竞选成为家委会成员,在微信群里纷纷亮出自己高学历、名校出身、海归、高管等身份资质,家委会竞选成了家长之间晒资历、比地位的平台。学校让社会精英加入家委会是可以理解的,这可以提升家委会办事、决策的水平,也有些学校本着方便办事的原则,对企业老板及有地位的人情有独钟,这也无可厚非,但当家委会中这两部分人占据了绝大多数时,成员“非富即贵”,就让家委会变味了。一些学校可能会认为家委会里的“贵人”多、名人多可以为学校装点门面,能人多可以为学校办更多的事,但从根本上讲,这都是错误的认识。家委会应该对家长群体有着普遍的代表性,家境情况一般、地位普通的绝大多数家长也应该在家委会中有足够多的代表,这才正常。不少对家委会的批评都集中在一点上,家长们对这种“豪华”的家委会表达了不满,因为这种构成会让那些没资历却有热心肠的家长心寒,更会让多数家长感到嫉妒和不公。此外,笔者还看到了一些不和谐音,有的家长反映,一些学校的家委会规定只有“做过贡献”的家长才能进入,这里的“贡献”是指什么呢?

  家长不能以“小我”之心进入家委会,要坚持公益心

  积极竞选家委会的家长们,其初心更应该是以公益为主,想为教育多做点事,为每一个孩子同时也为自己的孩子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和生态。但也不排除部分家长的初心是私大于公的,他们更多有这样一些动机:让老师更重视自己的孩子;怕孩子在学校里受小朋友欺负;通过给学校办点实事以此换取学校及老师对自己孩子的“特殊照顾”……以“小我”之心进入家委会,这样的家委会成员心里只有自己的孩子,所做的一切事情也都会基于自己孩子的需要,如果家委会中这样的成员占据一定的比例时,会让家委会的作用大打折扣,在家长中的公信力变低。对家委会的不少负面评论都是针对这类家长的,揭露他们打着公益的旗帜为自己的孩子做事的真相。

  家委会不能变成“传声筒”或自作主张,要能充分发挥沟通协商作用

  这方面的意见有两个极端,一种是家委会完全成了学校一方的“代言人”。家委会是家长与学校、教师沟通的桥梁,但其本质还应是代表家长利益的,这是家委会存在的前提,但有一些家委会成员没有太强的责任心,或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家长的代表,不能及时了解家长的意见,更不会向学校表达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就单纯地成了学校的“传声筒”,基本不考虑家长和学生的意见。这也招致了不少家长的不满。

  另一个极端是家委会成了几个、十几个家长的共管“机构”,自身权力过大。例如,南方某校多数家长有意要让学校加装空调,家委会根本未跟学校沟通,就自作主张一切费用都由家长承担,事后学校表示自己根本不知情,这也引发了家长普遍不满。

  家委会不能变成学校的“办事机构”,要当好参谋

  很多学校从根本上就认为家委会是学校的一级“校外办事机构”,有义务帮学校做事。家委会是要协助学校办一些事,但应是校外、课后、社会等方面的工作,是学校无法完成却对学生成长有利的事,需要学校与家委会协商。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决策,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家长方面的参考意见。

  而在班一级的家委会中,部分教师还会想当然地把家委会当成自己处理一些杂事的“助手”,例如学生课外活动或上体育课时负责学生的安全监护;上下学时在校门口维持秩序;负责出黑板报、自习课值班、帮老师监考或批改作业、指导学生值日……在教师忙不过来时分担教师的部分工作量,很多班一级家委会都在组织家长做这件事,但要知道,这只能看成是部分热心家长的自愿付出,自愿是它的前提,只有这样才是合理的。由于不少家长都迫切要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这些家长做事也勉强能算是一种“自愿”,不过事后很多家长还会以不记名的身份在网上抱怨。

  尽管有着以上的问题,但笔者还是认为家长委员会制度利大于弊。最初,家委会在实践中由基层教师和学校创造出来,它就有相当的必要性,发展到今天成为很多学校的标配亦非偶然,说明它还是有生命力、有需要的。

  这里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家委会成立的初衷及职责。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包括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等。只有明确家委会成立的初衷及职责,才能真正选择出适合的家委会成员,才能有广泛的家长代表性;才能让家委会成员意识到自己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是为学校的管理和日常工作提供家长方面的参考意见,是平等协商中的一方;也才能让学校摒弃将家委会视为学校的“办事机构”这一功利导向,回归家委会成立的本真目的。

  因此,要加大宣传、指导和监督,让家委会原来的职责更加深入人心。要规范家委会的产生程序、构成,让有代表性的家长进来,让热心公益的家长进来。要规范家委会内部的交流机制,保证家委会能够收集到并反映多数家长的正当意见和要求。还要规范家委员与学校的工作、沟通模式,让双方能更好地表达自己,理解对方。

  (刘青 作者单位系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厦门路实验学校)

编辑:赵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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