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不懈努力,我国教育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更好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巩固夯实控辍保学成果,需要把加大对学困生帮扶力度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长期实践看,导致学生辍学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有的因为上学路途远、交通不便,还有的因为学习困难。随着脱贫进程的不断加速,近年来因家庭经济困难、因交通不便导致的辍学大为减少,学习困难成为辍学的最主要原因,现实中学困生复辍的现象也时常可见。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由台账建立之初的约60万人降至831人,其中20万建档立卡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但因学困致“隐性辍学”的风险依然存在。从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的角度看,提升学困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是关键所在,探索使用融合教育的理念与方法对学困生进行帮扶,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融合教育通常是指残疾儿童能够在普通学校中接受适合他们自己的、平等的教育。在我国教育实践中,融合教育理念主要运用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实际上,融合教育的理念与方法不只是针对残疾儿童,对于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的学生也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改善作用。例如,巴西、印度等国扩大了融合教育的内涵,把生活在贫民窟的儿童、流浪儿童、学习障碍儿童都纳入融合教育范畴,并把融合教育的推行与脱贫、扫盲等同步进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而丰富融合教育内涵,利用融合教育手段帮扶学困生,一方面应将学困生定位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群体。在很多学校和教师的眼中,学困生就是“难教的学生”“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这种传统认知必须打破。事实上,学困生很可能是因某些原因而导致了学习障碍。比如,他们可能对课程没兴趣,不适应教学方法而丧失学习动力,不喜欢学校的文化或氛围,抑或有阅读障碍症,等等。融合教育的宗旨就是要充分理解这些困难,并通过个别化教育等手段减少有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习障碍,让普通学校能更好满足所有学生的需要。
另一方面要提高教师的融合教育能力。教师在学困生帮扶中是最关键的要素,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教师要能够对学生是否存在学习困难情况以及学习困难程度做出评估,能够针对不同学困生的情况制订个别教育计划,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等。还要能将学困生的评价与普通学生的评价加以区分,在结果上更注重学困生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的提升、实用技能的获得。
在目前的教师培训体系中,对融合教育的内容涉及较少,教师融合教育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迫切需要在各级教师培训中增加相关内容,提升教师运用融合教育手段帮扶学困生的能力。在实践中,有些学校和教师已经把学困生视为特殊需要群体,积极开展帮扶并取得了很好效果,这些经验和做法可以成为教师培训案例,也可以成为区域间、学校间教师教研、学习交流的重要内容。
加大经费和资源支持力度也是必要之举。利用融合教育手段对学困生开展帮扶,需要学校和教师付出努力,也离不开经费和资源的保障。建设资源教室、购买特殊教具、开发个别化课程、开展教师培训等,都会增加额外支出,需要给予经费保障。同时,对学困生的帮扶需要与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之间的密切配合。例如,有些学困生可能是心理原因或其他生理原因所导致的,这就需要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士的诊断和干预,而这种跨部门协同合作正是推动融合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
此外,融合教育需要发挥好家庭的作用。做好学困生家长的沟通工作至关重要,学校和教师要让家长充分了解孩子的学习困难情况,与家长共同分析孩子学习困难的成因并制订个别教育计划,切实做好家校配合工作。(作者:孟久儿,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博士)
编辑:孔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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