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
(二)普通高中免学费
1.实施对象:在市内普通高中就读,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具有全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
2.资助标准: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减免收费,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出财政补助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家庭收取。
(三)地方政府资助
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四)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五)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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