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已经省政府2019年第2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这两部省政府规章,今天(11月26日)上午,陕西省司法厅、省教育厅联合在西安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介绍了两部政府规章的立法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白燕分别就贯彻实施两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安排部署。
姚会芳介绍,《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重点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用地保障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编制、城镇新建住宅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要求进行了规范,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建设活动中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共六章三十五条,对教育督导的适用范围、教育督导机构、督学、教育督导实施、结果运用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两部政府规章的出台,对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孩子上学难问题,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和建设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职责,对不断提高我省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王紫贵就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编制,从程序上有四个重要环节,一是本级政府审,二是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三是报设区的市政府批准,四是报省政府备案,并且明确专项规划的变更也要履行以上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从程序上强化了专项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可执行性。省教育厅将通过两个层面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一方面,督促指导市县党委、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各级教育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联动机制,把《办法》细化、实化、具体化,形成推进教育规划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要加强学习宣传培训。省教育厅将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专题培训、集中研讨等方式,不断将《办法》学习引向深入。各级教育部门更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重视教育规划建设、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要强化衔接配套融合。《办法》不仅重申了配建标准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五同步”等要求,还对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零星开发的地块教育配套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通过立项、规划、开工、验收这四个方面,以“四个不”的限制条款,强化了城镇住宅区配建学校的部门责任。如果新建居民住宅区没有按规定规划、设计、建设和交付使用学校的,发改部门不予立项,自然资源部门不得办理规划手续,住建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手续、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以这些刚性的约束来坚决维护学校专项规划建设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教育厅已经联合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启动了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严肃规划执行,真正把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紧密融合起来,及时解决规划建设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规划建设任务完成。
四要强化督导检查考核。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纳入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考核,将随机督查与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常态化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梳理总结经验,加大对落实不力的市县的通报问责力度,压紧担子、落实责任。
刘白燕就全面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五点意见:
一要健全督导机制。要建立健全发改、财政、教育、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研究,做好监督、检查、评价、指导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各项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二要注重队伍建设。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已完成了第五届省督学换届选聘,计划年底前分批对新任省督学和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进行省级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做好本区域的督学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业化督导队伍,指派他们依法实施教育督导、履行督学职责。
三要细化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的工作规程,明确第三方专业评估监测机构参与教育督导评估的具体办法,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教育督导的模式与方法,不断增强《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教育厅依托陕西教育大数据平台正在加快建设教育督导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构建省市县校全覆盖、由点及线到面的“信息数据化、监测常态化”督导体系。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运用新的督导模式,不断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影响力。
四要强化结果运用。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督导整改情况通报和问责机制,将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教育督导结果见实效,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五要做好学习宣传。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通过适当的形式检查各地、有关部门和学校对《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会议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办法》《规定》为契机,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和建设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全面夯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推动陕西教育在迈向现代化进程中不断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保障。
编辑:张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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