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工作方案》,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对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方案明确西宁市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要求西宁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按照学校管理有关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结合开学检查工作和日常督导,把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及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纳入检查重点内容,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
方案指出,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要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对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编辑:杨姗